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方式。
2.2 采用自然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 3.0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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